2013年注册税务师代理实务考试试题模拟11

税务师 模拟试题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2018/02/24 09:33:19
 综合题
(一)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2011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0月2日,从国内某生产企业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0元、增值税340000元,货已入库,但尚未付款;
2.10月4日,进料加工业务免税进口料件一批,组成计税价格为1000000元,保税进口后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3.10月12日,国内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销售额1800000元,取得银行存款2106000元;
4.10月20日,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0000元,款项尚未收回。
已知:上期留抵税额为60000元,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当月末收到出口退税款。
要求:
1.计算企业本月出口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以及实际应退税额。
2.根据上述业务,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二)
某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实木漆饰地板(以下简称实木漆板),也接受委托加工实木漆板。2011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0月2日,从某林场购进其自产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00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2.10月3日,从某木材厂购入木材一批,取得木材厂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26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3.10月5日,将成本为90000元的木材运往某加工厂,委托其加工成实木白坯地板。
4.10月8日,发现上月购入的油漆质量存在问题,经与销售单位协商,同意退货;当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10月9日取得销售单位依据《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20000元、税额20400元,款项尚未收到。
5.10月10日,委托加工厂加工的实木白坯地板全部加工完毕,提货时,加工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代收了消费税(加工厂无同类实木白坯地板的销售价格);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付讫,收回白坯地板后,全部领用继续生产实木漆板。
6.10月12日,销售给家具商城一批实木漆板,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00元、税额136000元;收到家具商城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7.10月15日,经总经理批准,将一套原含税价格为70200元的实木漆板以八折的优惠卖给关系客户,取得银行存款56160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
8.10月18日,办公楼装饰工程领用自产实木漆板一批,该批地板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生产成本为18000元。
9.10月19日,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可使用年限10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00元、税额76500元;10月25日设备安装完毕,共发生安装费50000元,款项均已通过银行存款付讫,安装完毕后当日投入使用。
10.10月26日,销售给外省某企业实木漆板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税额51000元;另收取随同实木漆板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价款30000元;共取得银行存款381000元。
11.10月28日,收到税务稽查决定书,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发现,企业上月将以前购入的一批木材用于办公楼的装饰工程(该工程本月尚未完工),仅按木材的成本进行了结转,未作增值税的账务处理;该批木材的账面成本为40000元,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在本月进行调账。
12.10月31日,企业在对存货进行盘点时发现,因管理不善导致以前从林场购入的一批原木霉烂,该批原木账面成本为115812元,其中含运费成本7812元;已知该批原木购入时,已经按照规定计算了进项税抵扣,相关的运费也已计算了进项税抵扣,该批损失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
已知:经核实10月份实木白坯地板期初无余额,实木漆板和实木白坯地板的消费税税率均为5%;各种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了认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每一笔经济业务相应的会计分录
综合题
(一)
【答案及解析】
1.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0000×(17%-13%)=40000(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0000×(17%-13%)-40000=80000-40000=40000(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800000×17%-(340000-40000)-60000=-54000(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0000×13%=130000(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0000×13%-130000=130000(元)
(6)当期应退税额=54000(元),免抵税额=130000-54000=76000(元)。
2.
(1)购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0
贷:应付账款 2340000
(2)免税进口料件
借:原材料——进料加工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3)国内销售货物
借:银行存款 2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0
(4)出口货物
借:应收外汇账款 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2000000
(5)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000
(6)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00
(7)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5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7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00
(二)
【答案及解析】
(1)借:原材料 17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农产品的收购金额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进项税额=200000×13%=26000(元)
(2)借:原材料 226000
贷:应付账款 226000
企业购入木材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进项税不能抵扣。
(3)借:委托加工物资 90000
贷:原材料 90000
(4)借:原材料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
(5)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789.47
贷:银行存款 5789.47
借:原材料 11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10000
进项税额=20000×17%=3400(元);应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0000+20000)÷(1-5%)×5%=5789.47(元)
(6)借:应收票据 9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0
应缴纳消费税=800000×5%=40000(元)
(7)借:银行存款 56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16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400
增值税销项税额=56160÷(1+17%)×17%=8160(元);应缴纳消费税=56160÷(1+17%)×5%=2400(元)
(8)借:在建工程 23100
贷:库存商品 1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1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0×17%=5100(元);应缴纳消费税=30000×5%=1500(元)
(9)借:在建工程 4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500
贷:银行存款 526500
借:在建工程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借:固定资产 500000
贷:在建工程 500000
(10)借:银行存款 38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2564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5358.9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6282.0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6282.05
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30000÷(1+17%)×17%=55358.97(元);应缴纳消费税=[300000+30000÷(1+17%)]×5%=16282.05(元)
(11)借:在建工程 68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800
增值税调整额=40000×17%=6800(元)
(1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32537.93
贷:原材料 1158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725.93
进项税转出额=(115812-7812)÷(1-13%)×13%+7812÷(1-7%)×7%=16725.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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