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模拟试题及答案(13)

税务师 模拟试题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2018/02/24 09:00:14

综合分析题(共12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增值税转型试点单位),生产化妆品和普通护肤品,成本外购比例为70%,2011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香水精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费1万元,取得货运发票,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15%,职工运动会制造氛围领用了5%,因暴雨造成水灾损失了20%,其余全部领用,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

  (2)向某小规模纳税人购进5万元生产用标签,取得普通发票;从另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税额0.3万元。

  (3)销售A化妆品5箱给甲商场,收取包装物押金2万元(单独计账)、包装物租金3万元,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另赠送甲商场B普通护肤品2箱用于三八节对顾客的抽奖活动;销售B普通护肤品10箱给某批发站,取得含税金额175.5万元。

  (4)为迎接三八节回馈老客户,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唇膏1万支,每支规定零售价175元,凡顾客将以往使用过的旧唇膏交回的,旧唇膏可作价折合50元,顾客交回旧唇膏的仅支付125元即可取得新的唇膏一支。

  (5)为迎接三八节,给本企业女员工100人每人发放C礼品套盒一个,内有本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和普通护肤品各一份,其中每份化妆品同类出厂不含税价100元,普通护肤品同类出厂不含税价80元。

  (6)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原辅材料均由委托方提供,收取加工费支票4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并代收代缴消费税2万元。

  (7)将新研制的一批香水赠送给客户,成本价15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该新型香水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8)当月因管理不善造成一批普通护肤品成品被盗,账面成本5万元。

  (9)转让2007年购入的一台旧设备,原价20万元,转让取得含税金额10万元。

  以上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79.该企业当月不得抵扣和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为( )万元。

  A.7.38 B.7.39 C.14.223 D.7.41

  80.该企业当月销售产品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68.95 B.70.1 C.71.38 D.71.16

  81.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43.03 B.44.61 C.45.66 D.48.21

  82.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为( )万元。

  A.60 B.48 C.36 D.0

  83.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A.34.93 B.49.24 C.65.03 D.70.12

  84.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化妆品和普通护肤品均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B.化妆品的包装物租金和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处理规则是一致的

  C.该厂管理不善被盗的化妆品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D.该厂以旧换新销售化妆品需要按照新货的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E.该厂转让旧设备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案】79.D;80.C;81.B;82.C;83.A;84.DE。

  【解析】

  79.

  ①(1)该企业当月不得抵扣和需要转出的进项税

  业务(1):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和外购的用于集体福利的存货及其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34+1×7%)×(15%+5%)=6.814(万元)

  ②业务(8):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护肤品被盗,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即转出的进项税=5×70%×17%=0.595(万元)

  合计=6.814+0.595=7.41(万元)。

  80.

  该企业当月销售产品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①业务(3):包装物押金暂不作销售处理,逾期不能收回时才计入销售额。

  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征税,销售A化妆品销项税=[60+3/(1+17%)]×17%=10.636(万元)

  赠送2箱视同销售,销售B护肤品销项税=175.5/10×12/(1+17%)×17%=30.6(万元)

  ②业务(4):以旧换新,按照新货物的销售价格缴纳增值税,即含税销售额=10000支×175元=175(万元),销项税=175/(1+17%)×17%=25.427(万元)

  ③业务(5):视同销售,即含税销售额=100×(100+80)元=1.8(万元),销项税=1.8×17%=0.306(万元)

  ④业务(6):提供加工劳务,增值税销项税=4/(1+17%)×17%=0.581(万元)

  ⑤业务(7):将新研制的香水赠送给客户,增值税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15×(1+5%)/(1-30%)×17%=3.825(万元)。

  当月销项税额合计=10.636+30.6+25.427+0.306+0.581+3.825=71.38(万元)。

  81.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业务(1)、业务(2)、业务(8)合并考虑:当月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4+1×7%)+0.3-7.41=34.37-7.41=26.96(万元)

  业务(9):按征收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10/(1+4%)×4%×50%=0.192(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当期进项+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71.38-26.96+0.192=44.61(万元)。

  82.

  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消费税

  业务(1):外购香水精生产化妆品,可按生产领用量计算抵扣消费税,可抵扣的消费税=200×60%×30%=36(万元)。

  83.

  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60+3/(1+17%)]×30%+175/(1+17%)×30%+1.8×30%+15×(1+5%)/(1-30%)×30%-36=18.769+44.872+0.54+6.75-36=34.93(万元)。

  84.

  选项A:高级护肤类化妆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普通护肤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包装物租金与押金的税务处理规则是不同的,租金收到就要计入收入,押金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选项C:管理不善毁损的化妆品需要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但是不需要进行消费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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